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沉降的原因分析
建筑在施工过程或者在使用期间,因受建筑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地基处理方法,建(构)筑物上部结构的荷载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将产生不同程度的沉降和变形。这种变形如果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认为为正常现象,但是如果过规定限度就会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严重的还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建筑物沉降原因主要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哪些情况下应进行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
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
2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
3 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活荷载增大或抗震设防类别提高的,或未按照规定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降低了房屋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
4 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受力裂缝或钢筋、钢材锈蚀及变形等损伤的;
5 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结构损伤、变形的;
6 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和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
7 经安全评估发现房屋建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8 因事故导致结构整体损伤或房屋建筑灾害损伤修复、处理前的鉴定。
结构的变形测量要有,针对可疑迹象或者结构本身的弱点进行检测,在进行建筑结构变形测量时,建筑结构的较大挠度和位移情况必须进行测量。同时在进行结构变形测量时也要与裂缝测量相结合,如果结构变形过大,很可能会产生相应的裂缝,而裂缝过大也会使建筑结构发生变形。因此,变形情况是反映房屋结构是否稳定的重要标志,也是房屋安全鉴定的重要内容。